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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4周年之际,上海市发文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实施四周年之际,2023年3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上海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持续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

《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条例》施行四周年,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丰富垃圾分类“上海模式”内涵,全面优化全程分类体系,着力展示“新时尚”风貌,全力推进减量化和资源化,确保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在目标上,《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强化作业扰民治理,提高清运作业水平;全面建成转运、处置设施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系统,执行好《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加快末端设施建设,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长效稳定,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能力达到3.6万吨/日以上。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推动新一轮低价值可回收物扶持政策制定,提高中转站、集散场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可回收物和湿垃圾高效、高值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

《实施方案》提出了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深化完善分类长效机制、规范提高分类收运服务、全力突破资源化利用瓶颈、加快提升末端处置能力、不断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等六项重点任务。

在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浦东海滨、宝山等焚烧设施调试并达标稳定运行。全力推进湿垃圾项目建设,推进老港三期、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闵行湿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以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为契机,积极推进老港、黎明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落实《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提升老港基地固废处置功能、生态环境品质、智慧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8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8500吨/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

在源头减量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包装物减量治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升替代塑料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工作。加大电商行业“绿色包装”推行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规格包装袋和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等方面的检查督导。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过度包装抽查不少于120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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