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
9月1日,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进行调整。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其他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