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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有望逐步完善
 

      为推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落地,应对餐厨垃圾收处成本高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出台针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收费制度。目前,各地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不一 致,大部分城市将餐厨垃圾收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在制度施行过程中, 对于部分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由可“获利”的非法渠道所需的原材料转变为需付费 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缺乏付费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餐厨垃圾收集,进而导致 部分餐厨垃圾处理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推动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 体系及收费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 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同时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升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回款及盈利能力。


      202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 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就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提出:推行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 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 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实际产生量低于 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充分发挥价格机制 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逐 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可采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 处理一体化运作模式,确保处理系统与收运系统有效衔接;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 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分类收运。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建立收运收费制度,例如浙江省大部分设区市已建立非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并提出力争到 2022 年底前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中,宁波市出台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出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对宁波市区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户实施,其中厨余垃圾收费标准为非居民厨余垃圾180 元/吨(其中:收运环节 75/吨,处置环节 105 元/吨),折算每桶为 14 元/120 升桶、28 元/240 升桶,废弃食用油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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